2017年深圳市盐田区面向市内外机关单位公开选调7名公务员公告(2)
2017-12-12 15:23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网
(二)资格初审。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由盐田区委组织部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三)考试。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由盐田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委托专业考务机构命制试题,笔试形式为岗位能力测试(主观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选调人数1:5的比例进入面试(不足5倍的,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取消该选调职位或削减选调人数);面试形式主要为结构化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
笔试初定于2018年1月6日,面试初定于2018年1月13日,考试地点为深圳盐田。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考试公告为准,考试公告将于2017年12月29日在盐田区政府在线网站发布。
(四)资格复审和考察。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选调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其中,市外公务员报深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同意后组织考察。如因审核不通过、考察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的选调名额,经选调单位向盐田区委组织部申请核准同意后,在该职位的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确定选调人选。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选调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办理调动手续。按照有关规定,获准选调的市内公务员需报盐田区委组织部审批,市外公务员需报深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
四、有关说明
(一)市外(含中央和省直属机关的驻深单位)公务员通过公开选调方式须转任为深圳市聘任制公务员,按规定与用人机关签订聘任合同,后续日常管理均按照《深圳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深圳市聘任制公务员聘任合同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养老方式按照深圳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市外(含中央和省直属机关的驻深单位)公务员通过公开选调转任为执法员的,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职务定为七级执法员,薪级定为该职级的起点薪级,执法员任职时间重新计算。
(三)资格条件时间均截止至2017年12月12日。
(四)本公告所称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五)本次选调人员符合规定的提供人才公共租赁房。
(六)本次选调对参加笔试和面试的深圳市外公务员分别给予适当的交通食宿补贴,其中,工作地在省内(不包括深圳市)的公务员1000元/人、工作地在省外的公务员1500元/人;
(七)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单位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盐田区行政中心7楼716室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组织部。
咨询电话:25228123。
附件:1.深圳市盐田区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5.计划生育承诺书
6.专业目录
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组织部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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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分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