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惠州大亚湾区公安消防大队招聘3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2)
2018-05-29 17:29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惠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大亚湾经济技
四、福利待遇
(一)薪酬待遇
1、工资待遇:正式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基层岗贴、岗位工资、工龄工资、高危补贴组成。灭火战斗员工资待遇根据岗位划分确定为2500-4000元,每年增资100元。
2、节日补贴:七大节日(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元旦)每个节日补助500元;
3、享受消防部队战士同等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伙食标准24元/天,并按500元/年/人标准发放服装。
(二)各项保障
1、按照《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为合同制消防员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等保险,并按惠州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地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缴纳用人单位应缴的各项保险费用。
2、政府专职消防员每人每月8天月假,每人每年10天年假,工作满一年以上每年增加一天年假,累计最多不超过15天。
五、招聘程序
1、方式:网上报名,填写《惠州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发送邮件至互联网邮箱dywxfdd@163.com,咨询电话:0752-5108809;
现场报名:携带报名资料到大亚湾区石化大道西2号公安消防大队二楼参谋室现场报名,不接受代报名。
2、报名日期:2018年5月20日至2018年6月20日,接受报名时间为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到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体能测试时间:面试当日实施。
5、试用期一个月,符合要求后签合同,正式聘用。
6、报名资料:
(1)《消防员报名登记表》(自行打印,本人填写并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
(5)本人近期正面红底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
(6)复退军人还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现场报名后,需要保持通讯畅通,由于通讯不畅,所造成的后果自负。
六、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须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无效。
(二)录用的人员与消防队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两年一签。凡不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或不按时报到的一律取消资格。
(三)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四)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五)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通过后,用人单位将电话通知应聘者进行现场体能、理论考试及体检等。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009年11月1日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惠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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