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内页、毕业证和学位证等相关资料原件,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三)体检及政审
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情况以手机短信通知参加面试人员。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缺额可在体测合格考生中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应在本地区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3.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是否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是否参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是否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是否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本人或者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录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暂行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资格的;
2.考试过程中作弊的;
3.由他人替考或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4.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
5.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原因未按时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的;
6.不服从组织安排的;
7.其他规定不能聘用的。
(二)被聘用者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本公告中“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香洲公安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132740(聂警官)。咨询电子邮箱:1551915960@qq.com。
附件: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
珠海公安局香洲分局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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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