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外检察官助理23名公告(2)
2018-06-26 18:02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五、体检和政审考察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与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我院组织政审考察。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在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在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在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政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和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www. hzjcy. com)上公示5天。如公示无问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或发现其他问题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
取消聘用的,我院可以按照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人选。
七、薪酬待遇和劳动合同
获聘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待遇标准按区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年终根据绩效考核发放绩效奖励。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过程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
(三)招聘工作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9017708
咨询时间:逢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89016255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6月26日
附件: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外检察官助理报考职位表
招聘单位 | 招聘职位 | 职位简介 | 录用人数 | 专业名称及代码 | 学历 | 其他条件 |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 | 编外检察官 助理 | 从事检察辅助性工作 | 17 | 法学(A0301)(B030101) | 本科及以上 |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优先 |
1 | 汉语言文学(B050101) 法学(A0301)(B030101) | 有综合文字类工作经验者优先 | ||||
1 | 马克思主义理论(A0305)(B0305)汉语言文学(B050101) 法学(A0301)(B030101) | 具有党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 ||||
4 | 不限专业 | 有C1以上驾驶执照者优先、熟悉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有一定综合写作水平 | ||||
备注:专业名称是指2018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所指相关专业。除从事政治工作、党建工作要求35岁以下人员报考,其他岗位均要求28岁以下人员报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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