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执业药师报名资格审核地区(考后审核)
地区 资格审核时间 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查看详情
广东 成绩公布后
1、《报名表》;2、报名承诺书一份;3、工作简历表一份;4、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5、免试部分科目的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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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

全部应试科目成绩均达到科目总分60%以上的人员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和工作年限证明等与报名资质相关的证件和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到报名时所选的“报名地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部门进行考后资格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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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 2月12日前
请拟合格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以下材料交至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考后资格复核。①下载《合格人员登记表》),请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合格人员登记表》;②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③提供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和《验证报告》;④所在工作单位开具工作经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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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2月8日,仅一天
请复审人员持与报名时上传一致的毕业(学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证明原件(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还须携带符合免试条件的证书原件,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服务大厅(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进行资格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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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

2月26日至3月23日

参加2017年度考试并且所有科目成绩均合格的应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传教育中心二楼业务二科进行复审。所需携带资料具体查看通知,未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复审不合格取消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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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成绩公布后
考试成绩或合格标准公布后,省人事考试网将发布考后资格审核公告和预合格考生名单,对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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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2月6日至2月8日
2017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新考生。考生按属地原则分别到省或市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报考资格审查。所需资料①2017年执业药师报名表(考生签名,单位审核盖章)、②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单位盖章的原件)、③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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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2月26日至3月2日
实行网上报名前申请人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资格初审、考试成绩公布后人社部门组织资格复审。请考生仔细阅读和了解通知要求,特别是认真对照报名条件中的学历、工作年限、任职资历、专业等标准条件予以把握,并按要求递交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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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成绩公布后
前资格审查调整为考后对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省直及省辖市资格后审于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统一进行。具体审查时间及办理流程请登陆河南职称网各省辖市职称网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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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2月8日至2月9日
请2017年度在重庆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在滚动考试规定年度内,全部考试科目成绩达到复审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好资料到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小学(渝北区新牌坊三路270号)进行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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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2月2日至2月5日
资格审核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成绩合格人员按照网上报名时所选的报名地市,到所在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按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处理,取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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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执业药师报名资格审核地区(考前审核)
地区 资格审核时间 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查看详情
山东 各地市安排
各市根据情况自行确定,截止时间统一定于2017年8月11日16:00,各市资格审核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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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各地市安排
打印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以及各市考试机构要求报考人员提供用于资格审查的其他相关材料,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到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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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7月14日至8月15日
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学历证明、学位证书和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原件到所在市(州)药品监督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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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 7月17日至7月27日
报名表一式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工作证明;外省市转入考生需提交转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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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7月18日至7月27日
报名表3份;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年限证明、半年以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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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

现场审核7月17日至7月23日

网络审核7月26日至8月2日

现场审核:报名表1份、工作年限证明1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等。

网络审核:参加过陕西省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老考生”(含免试2科目的考生);2002年以后取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新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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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 现场初审7月20日至8月11日
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需本单位审核盖章)、从业工作经历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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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7月24日至8月4日
分为新考生和异地考生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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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7月26日至7月28日
《报名表》原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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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7月26日至8月7日
下载打印《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后,持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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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7月27日至7月28日(除厦门)
各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由各地负责。单位介绍信或直接在《资格考试申报表》上盖章;身份证、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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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 7月27日至8月15日
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学历或学位证书(免试部分科目者还需提供高免试相关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到当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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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7月28日至8月15日
提交所有报考材料原件,报名表、免试申报表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交的报名表、免试申报表和相关材料复印件作为长期档案,由资格审查单位和报名确认单位分别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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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各地市安排7月31日起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先审核后缴费的组织方式,请各地科学安排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凡新考生,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老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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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网络初审:7月31日和8月3日
将毕业证书和相关证明电子文件上传,点击“提交审核”按钮等待审核,8月7日后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可查看到资格审核通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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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7月31日至8月11日
报名表上考生类型为老考生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只需携带报名表,新考生或异地考生还须携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包括:毕业证、学位证书等;申报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务聘任证书等),报名表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方可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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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

报名确认3个工作日内初审

由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审核,咨询电话:0851-86807315、86807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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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 8月1日公布通过名单
①考试报名表;②考生信息表(纸质版与电子版);③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④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专业工作年限证明;⑥免试科目的考生另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书(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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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8月2日至8月5日
携带报名表、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报考级别为免2科人员)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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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省直8月3日

市以下8月6日前

报名表1张、本人身份证、护照或军官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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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8月7日-8月10日
①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原件1份;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③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等相应证件原件和1份复印件;④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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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 8月7日至8月11日
1.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2.毕业证书和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经审核后退回);3.身份证复印件1张(A4纸);4.近3个月内同底2寸彩色冲洗免冠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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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 初考考生
携带报名表、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到当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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