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部门职能:银监会机构设置及其职责
2017-09-26 11:06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一)办公厅(党委办公室)
主要职责
1. 组织协调银监会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组织主席会议、党委会议、专题会议和系统会议,组织办理中办、国办交办、各部委商办、会领导批办以及省级监管局、银行业金融机构请示的事项,并对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进行催办,拟定机关办公制度并组织实施;
2. 负责会发文、厅发文和党委、纪委发文的公文审核,拟订会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承担有关办公综合性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
3. 负责组织编发信息、简报和政务信息管理,组织起草、发布银监会新闻信息,审定重要稿件,指导省级监管局的新闻信息工作;
4. 负责会机关文件、资料的收发、印制和销毁,负责银监会机关印章的管理;
5. 管理会机关的档案资料,拟订银监会系统档案管理制度,指导系统的档案工作,负责金融许可证的印制、保管,对发放数量情况定期进行核对;
6. 负责会机关信访、保密工作,制定银监会信访、保密工作的规章和制度;
7. 负责组织办理与银监会有关的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工作;
8. 负责会机关的保卫、安全、消防工作;
9. 完成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政策法规部(研究局)
主要职责
1. 负责编制银监会修改和制定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划和年度计划;
2. 负责修改、制定银行业发展及监管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
3. 负责修改、制定银行业发展及监管方面的规章、制度、办法和指引及有关监管政策;
4. 负责对银监会各部门拟订的规章进行审查,并组织规章实施的检查、实施效果评价;
5. 研究制定银行业开放、发展、金融市场方面的政策制度;
6. 跟踪分析国内外银行业的业务发展现状、趋势和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监管政策和制度;
7. 负责协调处理有关银行业发展与监管方面的法律事务;
8. 研究调查银行业的发展趋势,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制定银行业改革方案,提出政策建议;
9. 指导银监局对应部门开展工作;
10. 完成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银行监管一部
主要职责
负责对大型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实施监管,具体职责如下:
1. 依据有关法规,制定被监管机构市场准入、退出、审慎风险监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非现场监管指标体系;
2. 审批被监管机构章程、业务经营范围、机构设立和变更、股权变更等事项;审核《金融许可证》;审查被监管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3. 按照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制度和指标体系,制定有关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的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4. 负责制定对被监管机构的现场检查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5. 指导银监会派出机构制定现场检查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6. 负责对被监管机构进行非现场监管,对其资金运营情况、资产质量及经营管理质量做出评价,定期写出监管报告,对其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7. 对被监管机构的改革、发展提出指导意见,并督促和指导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控制度,提高盈利能力;
8. 查处被监管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
9.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高风险机构处理意见,包括整顿、接管和撤销,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10. 对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根据经济金融发展要求,提出政策性建议;
11. 承办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编辑:广东分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