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各委员招考深圳海关面试寄送资格复审材料通知
2018-01-31 14:30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深圳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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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局专题网站已公布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人选名单。为做好面试工作,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和海关总署有关规定,现将参加面试考生需寄送的有关材料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8年2月2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1. 发送电子邮件至szkaolu@customs.gov.cn。
2. 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确认参加深圳海关××职位面试”,邮件内容为“考生XX,报考深圳海关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XX职位,身份证号XX,准考证号XX,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XX,已阅知《深圳海关关于明确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人员寄送资格复审材料有关要求的通知》并确认参加面试”。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二、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1),经本人签名,于2月2日24时前传真至深圳海关(传真号码0755-84398657),并发送《放弃面试资格声明》电子扫描件至szkaolu@customs.gov.cn。
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寄送材料
请考生于2月7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深圳海关人事处考录办(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6号深圳海关;邮编518026;电话0755-84398368)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身份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于报到时提供);
5.近期二寸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须与笔试准考证照片一致),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编辑:广东分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