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统一在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sgwjq.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实名形式提出,不接受匿名投诉。
(二)聘用。
1.办理相关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者,从接到聘用通知起30个工作日内,必须按规定办好所有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按弃权处理;所空缺名额按该专业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原则上递补对象必须从接到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好所有手续。
2.签订聘用合同。同一岗位有多个不同单位的,根据招聘总成绩,按名次先后顺序优先选择就职学校。
3.聘用人员应承诺在武江区应聘学校服务不少于5年,且5年内不得交流、借用或调动。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被录用者(非在职在编)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递补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五)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十一、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本次选聘参照《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4),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4)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录用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五)本次公开招聘将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的要求组织招聘工作。
(六)纪检监察、咨询电话:0751-8153370。
本公告由韶关市武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3.《考生承诺书》
韶关市武江区教育局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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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