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州荔湾区事业单位招聘25名事业编制人员公告(3)
2018-01-29 14:58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荔湾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四)面试
(1)时间:具体时间于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
(2)地点:具体地点于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
(3)面试形式:根据招聘岗位需要,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按抽签顺序进行;
(4)注意事项: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入场,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须于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抽签室,否则视为放弃面试;
(5)面试成绩在面试时段候分室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考生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环节,具体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比例折算后相加得到的考试总成绩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公布,并接受考生电话查询,查询电话:020-81574012。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组织进入体检的人员在指定时间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资格者,将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能递补2次(统一体检时为孕期不能进行体检的应聘者,待其按照体检要求可以进行体检时,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资格则不再进行递补)。
(六)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若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对象放弃考察的,则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递补1次(因孕期延迟考察的应聘者,若出现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则不再进行递补)。
(七)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考察合格的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在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放弃聘用的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及相关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条件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按聘用单位公布的岗位情况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含附件2《荔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考指南》第九项所述情况)。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工龄满1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1年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1年。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编辑:广东分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