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州荔湾区事业单位招聘25名事业编制人员公告(4)
2018-01-29 14:58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荔湾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若公开招聘过程中出现除上述情况外的违纪违规行为,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处理。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
(三)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报考人员具体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以及相关资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居民户口本、社保缴费记录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2月12日(含当天)。
(六)2018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9月30日(含当天)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2月12日(含当天)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不得报考和聘用,已经办理聘用手续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为了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九)本次招聘岗位首次聘用合同期限统一为2年。
(十)关于各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等问题,请在工作日直接拨打附件4中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进行详细咨询。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0-83126088;政策咨询电话:020-81939593;监督投诉电话:020-81377497。
本公告由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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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分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