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汕尾海丰县委政法委招聘3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8-03-26 14:23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中共海丰县委政法委员会
广东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中共海丰县委政法委员会招聘信息:2018年汕尾海丰县委政法委招聘3名工作人员公告,报名时间:3月26日-30日,请考生多加关注。更多关于汕尾事业单位招聘,海丰事业单位招聘,汕尾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内容,请关注(广东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频道/广东人事考试网)!
招聘公告:2018年汕尾海丰县委政法委招聘3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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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来源:汕尾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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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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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3月26日-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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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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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华图咨询电话:0660-616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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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海丰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聘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同意核定县委政法委政府聘员数的批复》、《关于同意设立海丰县法学会的批复》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聘员,作为海丰县委政法委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海丰县委政法委招聘政府聘员2名,县法学会招聘政府聘员1名。
二、薪酬待遇
根据《海丰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聘员管理办法》(海机编[2016]21号)文件规定,政府聘员经费实行财政包干制(含五险一金),由县人社局会同县财政局根据海丰县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提出意见报县政府确定,节日补贴的标准和发放方式按在编在岗财政供养人员的标准和发放方式执行,列入县财政预算予以核拨。交通食宿自理。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勤恳务实,踏实工作;
3、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文化程度;
4、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工作技能,首次聘用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四、凡是受到刑事处罚的和受党纪政纪开除处分的,不得聘用;受到辞退处分的,3年内不得聘用。
岗位任职条件:
岗位及任职条件详见政府聘员岗位表(附件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专业不一致的职位。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法进行。具体程序及办法如下:
(一)公告
2018年3月26日在县委政法委公告栏和海丰县信息网上公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8年3月26日至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县委政法委政工办(县委大院内县委一栋二楼)。联系电话:0660-6600142。
(编辑:广东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