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个人简历。
(3)个人近期大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
(4)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均须提供)。
(5)大学起各个学习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交《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以及国家教育部授权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6)招聘岗位对政治面貌、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外语水平、工作经历等有要求的,报考该类岗位人员须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7)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表;暂缓就业毕业生还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
(8)符合岗位优先录聘条件的证明材料和其他体现个人业绩水平、工作能力的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请按分类标注序号及排列。纸质材料1式1份,按顺序左侧装订。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及时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dhrss.gov.cn)或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http://www.gdaas.cn)有关栏目,详细了解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等相关情况。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否则不予受理。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或提供材料失实、不完整,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而被取消录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未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或提交材料不齐全者,视为报名不成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是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近期照片应一致。
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港澳学习和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以教育部授权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岗位计划表》中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简称《专业目录》)确定。
4.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
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或招聘岗位专业中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以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5.应届毕业生应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授权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未能按时办理相关手续者,如已通过考试,取消录用资格。暂缓就业的,暂缓就业期限须仍然有效。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8.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人力资源部会同招聘单位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以报名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为依据,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截止日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在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招聘信息”栏目公布资格初审结果,并在笔试前3天以电子邮件给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请报名者及时查收。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于笔试后、面试前进行。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招聘单位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试
根据不同岗位采取不同的考试形式。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编辑:广东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