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相关通知在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及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及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等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 2 位。其中,幼儿园专任教师岗位的面试包括岗位技能考核和结构化面试,岗位技能考核和结构化面试各占50分。
面试评审小组不少于7人且为奇数,统计面试成绩时均需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录用。面试结束后公布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及排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录用。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幼儿园专任教师岗位以岗位技能考核分确定)。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拟聘用考察人选本人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相关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重点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全面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重要信息是否准确,重要材料是否齐全。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录聘人选。拟录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和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向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请办理有关录聘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应聘而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考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因以上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但同岗位又无递补人员时,可在报考其它岗位且符合缺额岗位招聘条件的应聘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调剂递补。缺额岗位是否递补由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研究决定。
(三)应聘人员不按规定和时限进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或不按规定和时限提供相关考察材料、不按规定和时限提供办理录聘手续所需材料,或不按规定和时限办理正式报到手续的,均视为主动放弃录聘资格。
(四)应聘人员应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随时关注并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或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查询资格审查、考试成绩、拟聘人选等情况。应聘人员应当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五)新录用工作人员如无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少于半年的,须根据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有关规定和安排,到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与地方政府共建的分院等基层一线驻点工作至少半年。
(六)本公告由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监察室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http://www.gdaas.cn/)“招聘信息”栏目。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0-87596239(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 020-87579116(院监察室)
附件1: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及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3:广东省农业科院及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人员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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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