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事业单位考试

面授课程网校课程图书教材|

砖题库直播职位库文库题库阅读|

微博微信QQ群问答师资

020-61136179
您当前位置:公务员考试网 > 广东人事考试 > 广东事业单位考试 > 试题资料 > 笔试真题 > 2015粤东西北乡镇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试高频考点

2015粤东西北乡镇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试高频考点

2015-04-14 16:30 事业单位考试 http://www.fjfxpf.com/sydw 作者:广东华图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导读】病例对照研究是以现在确诊的患有某种特定疾病的病人作为病例,以不患有该病但具有可比性的个体作为对照,通过询问、实验室检查或复查病史,搜集既往各种可能的危险因素的暴露史,

 

(一)卫生法规高频考点

一、卫生法的基本原则

1.卫生保护原则

①人人有获得卫生保护的权利。

②人人有获得有质量的卫生保护的权利。

2.预防为主原则

本原则的总要求:无病防病,有病治病,防治结合。

3.公平原则

不是指人人获得相同数量或者相同水平的卫生服务,而是指人人达到最高可能的健康水平。不是一个单一的、有限的目标,而是一个逐步改善的过程。

4.保护社会健康原则

对社会整体利益的保护有可能导致对个人权利的限制,如对某些传染病病人,法律规定不得出境或者入境。

5.患者自主原则

患者自主原则是患者权利的核心

患者自主原则,是指患者经过深思熟虑就有关自己疾病的医疗问题作出合理的理智的并表示负责的自我决定权。包括:

①有权自主选择医疗机构、医生及其医疗服务的方式;

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有权自主决定接受或者不接受某一项医疗服务;

③有权拒绝非医疗性服务等。

二、疫情报告遵循属地管理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后,按照行政管理区域,及时报告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再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逐、级上报或者进行直报。

军队医疗机构向社会公众提供医疗服务,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报告。

港口、机场、铁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向国境口岸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互相通报。

3.疫情报告的内容:①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病疫情;

②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

③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④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情况;

4.疫情报告的要求:责任报告人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5.疫情报告的程序、方式及时限

(1)报告程序与方式:

传染病报告卡

传染病报告卡——首诊医生、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填写。

采供血机构——艾滋病病毒(HIV)两次初筛阳性检测结果——填写报告卡。

网络直报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向属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交报告卡。

(2)报告时限:

2小时: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网络直报或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24小时: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网络直报或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到无网络直报条件责任报告单位报送的传染病报告卡后,应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

三、执业医师法

1.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①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的;

②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2年;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5年的。

2.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条件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3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相关页面:广东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招考信息|报考指导|试题资料|备考技巧

更多关于广东人事考试,广东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广东人事考试招聘的信息,请关注广东人事考试

联系我们:(咨询热线)020-61136179/38989294/38677486   广东华图微信(微信号:gdhtgwy)

(编辑:广东华图)

实时情报

2017年国家公务员笔试课程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