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州市惠爱医院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7名公告(3)
2018-06-29 17:19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30%+面试*70%)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 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招聘单位负责。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体检的,需提前告知用人单位申请延期,延期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无故不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招聘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
(二)持有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在聘用后一年内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手续。在单位有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未通过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前暂按低一级层次专业技术资格岗位聘用。
(三)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要求,以及岗位需求表中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人员类型、其他要求等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本年度应届生应承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单位有权作出进一步处理。
(四)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本公告由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20-34403827,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34403826、81083390。
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6月29日
附件:
1、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惠爱医院2018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方案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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